负笈香槟杂记(1-3)

文 | 廖越

那一年的元旦,恰逢农历十五。斗大的月亮早早出现在天空,在夜幕的衬托下显得格外清澈。满月的清辉倾泻在地上,包裹住早已被白雪覆盖的香槟小镇,让人感觉如梦一般柔软。打开窗帘,狡黠的月光便偷偷溜进我的记忆,勾起我纷乱的思绪。我想起去年的今天我还在中国的家里焦虑地等待留学申请的结果,而短短一年以后我就来到了地球另一端的世界,与我的家人和朋友们分属不同的时空,这其中的转变究竟是如何成为可能的呢?四五年前看胡适写的《留学日记》的时候,我曾发愿有朝一日到海外留学的时候一定要像胡适之先生那样坚持每天写日记,学成归来时将留给自己一个美好的回忆。不过来美国读书以后我只坚持写了两三天便放弃了这一宏伟的计划。原因无它,盖因个人的日常生活总是为鸡毛蒜皮的琐事所充斥,而应对这些琐事的技术与经验早已内化为我们的习惯,成为我们无需思索的条件反射,因而在亲身经历的时候我们总是很难察觉其中的意义。唯有在某些特殊的情境,例如今晚这样的月色,沉睡的记忆被唤醒并且被以全新的方式重新被组织,方能从中品出一点味道。因此,我决定每个学期写一篇杂记,从记忆的大河里拾取一小粒珠石,权当了却当年许下的宏愿。

(一)

我的思绪繁多,一时难以理出头绪,从我所学的专业谈起应当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我来美国读的专业是人类学。三年以前,我和大多数人一样不知人类学为何物。尽管在大三那年,我毅然决然地放弃了前景不错的城市管理专业,而选择了人类学作为自己未来的研究领域,但当时我的内心还是非常惶恐,不知道自己是否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在当年的暑假,我从图书馆借了一堆人类学的经典(现在只记得有米德的《萨摩亚人的成年》和斯特劳斯的《忧郁的热带》),想着利用假期借机恶补一下专业知识。结果不曾想带回家的这些书除了斯特劳斯的《忧郁的热带》看了一半左右的篇幅,其他的书大都放在书桌上吃灰。倒不是说一点没看,而是每次拿起来看了几页便宣告放弃,因为其中描绘的原始人的世界对我而言实在是太过陌生,无法引起我的共鸣。我想这些人类学家研究的都是离我们当代人的日常世界如此遥远的事物,读这些书究竟有什么意义呢?一直到现在我上理论课重读这些学科经典的时候,我依然会有这样的困惑。然而和以往不同的是,我现在能想出许多理由来说服自己。我最喜欢的一个理由是:当你把一件事当成专业的时候,不管喜欢与否你都需要知晓它的一切。不了解它的过去,我们便不能理解它如何成了今天的模样。或许这就是专业学习所必须承受的痛苦罢。

人类学在美国算是个常规性的专业,本科的学生都有机会接触人类学的通识课程。但到了博士阶段,人类学的学生在哪个学校都可以说是极少数,至于从中国来的留学生就更是屈指可数。我所在的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人类学系在2017年秋季学期总共招了6个博士学生,除我以外其他五位都来自美国,并且都是女生。而伊大人类学系上一次招收来自中国大陆的博士学生则要追溯到2005年,而被录取的正是我在中大读研究生时候上过好几门课的张老师。因此,我能够有机会来这里学习实属无比幸运。即便是现在,我每每想起来依然会觉得有些意外。

2016年完成申请的时候,我一直以为自己应该会被印第安纳大学录取。因为从网上提交申请后不到半个月,印大人类学系的Sara老师便和我通过视频见了面,甚至还打电话给中大人类学系的朱老师详细询问了我的情况,还让朱老师问我如果录取我的话我是否一定去。我在电话里告诉朱老师如果印大录取我的话,我当然愿意去,我和Sara老师在视频里见过面,知道她是一位很好的导师。朱老师便很轻松地说,“那就没什么问题啦。”然而终归是造化弄人,经过二十多天的等待,我却在1月31号那天突然收到了印大的拒信。我写邮件向Sara老师询问,她告诉我她本人非常想要我这个学生,但学术委员会的其他老师没有给我投赞成票,所以她也无能为力。尽管Sara老师的回信写得非常诚恳,并对我的研究计划给出了很高的评价,但我仍不可避免地陷入了绝望,不知道未来该作何打算。

因此,2017年2月2日早晨收到Jeff发来的邮件时,我迟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完全没想到伊大会向我抛出橄榄枝,因为在此之前我完全没有和系里的任何老师有过联系。我知道系里唯一从事中国研究的Jeff老师做的是警察制度的研究,而我提交的研究计划则是关于中国的农民合作运动,两者说不上有多少关联。我一遍又一遍地读着这条简短的消息,心脏止不住地剧烈跳动,整个人陷入一种既狂喜又紧张的状态。最终,我确认了这一消息的真实性,并且还得知原来系里早在1月9号便给我发出了通知,只是因为弄错了我的Email地址,才让我白白多忍受了接近一个月的紧张等待。两天以后,我便和Jeff通过视频见了面,谈到未来的研究兴趣,我有些担心地问他自己未来的研究课题是否要向他靠拢,他告诉我不必如此,我写的研究计划很有潜力发展出一篇很好的博士论文。我又很耿直地问他我做的研究和他的领域不太相关,他做我的导师会不会有什么问题。他很轻松地说: “没关系,我们都是人类学家(That’s all right, we are anthropologists)。” 他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完全没有流露出任何的愠色,在这一刻我知道我遇到了一位很好的导师。

到美国以后,我发现自己当初的判断可谓完全正确。我来香槟的第一天Jeff便开车来接我去住的地方,他带我将学校四周转了一圈,跟我介绍校内的建筑,不过由于是晚上看不见窗外的景象我很难将他口中的描述与实体对应起来。当天我还了解到Jeff今年是第一次带博士,我很有幸成了他的开门弟子。Jeff这学期开设了两门专业课Social Theory and Ethnography 和 Anthropology of Modern China,都是我的必修课程。因为这个缘故,我在这学期每周至少要与他见两次面。Jeff的课堂氛围也非常轻松,他时常有意地制造一些小幽默。但或许是由于年龄的代沟,很多时候他设计的笑点常常很难被我们所感知。我还清楚地记得Jeff这学期第一堂课开始的情景:

Jeff一脸神秘地问道: What is a Chicken?

(众人沉默)

Jeff略带得意地自己回答: Chicken is an egg’s way to make another egg, then what is a scholar?

(众人沉默)

Jeff略带尴尬地答道: Scholar is a book’s way to make another book.

众人沉默的原因自然是觉得Jeff提的问题太过突兀,不过我后来再回想他说的这番话,才发觉其中充满了哲理,值得细细把玩。Jeff对人非常宽容,不管同学们提出什么天马行空的想法他总是点头说Yes, 认真地听完他人的陈述而后才婉转地表达自己的看法。他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 “There are no answers but choices(没有一定的答案,只有不同的选择)。” 受此影响,我和他讨论问题的时候总是有意地站在他的反面,提出不同的意见反驳他的观点。对此,他似乎早有应对,一方面对我的观点给予肯定,另一方面也为自己的观点提出辩护,如同条件反射一般驾轻就熟,游刃有余。我想这应该是美国教育的一大优点罢。

(二)

从选择读人类学第一天起,我总是不断地被身边的人问到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是人类学?它究竟在做些什么?这个问题总是让我感到棘手,直到今天我依然不敢说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答案。这个问题之所以难以回答很大程度上在于人类学这个学科本身从诞生到现在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并且有许多变化是颠覆性的。譬如人类学的诞生和西方殖民运动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联。早期的人类学家大都是受雇于殖民帝国政府或者学术机构,他们在殖民地所做的文化研究根本目的在于为宗主国提供一套适用于当地社会的统治制度。因此从本质上来说,早期的人类学家就是坎贝尔Joseph Campbell所说的“文化间谍”(Cultural Spies)。但在全球化的今天,纯粹的原始社会早已不复存在,那种针对“简单社会”的人类学研究也早已走向了终结。人类学的研究对象变得难以捉摸,尽管今天的人类学家宣称要研究作为整体的人,但这样一来人类社会的一切事物都可以是人类学的研究对象,人类学的面目也因此变得模糊起来。

我目前对人类学的理解比较倾向于人类学家格尔兹的观点,即人类学是一门研究常识的学问。所谓常识,就是一个人在他生活的社会所习得的一切关于生活的技术。我们平常很难把“生活”与所谓的“技术”联系起来,因为我们已经社会化了,从出生到成长,我们不知不觉地适应了周遭的环境,拥有了在现代社会生存的能力。一个普通人对于他所生活的环境往往是缺乏敏感的,因为周遭的一切实在太过熟悉,无需经过思考。然而,试想将当前的时空进行切换,让我们穿越到另外的时空,我们所习以为常的一切也就会变得不同寻常。人类学所研究的就是这些在日常生活中不为我们所注意的却又内化于我们身体的一切常识,用人类学的术语来说就是文化。

我以为人类学家所做的工作无非是组装或拼接日常生活中看似琐碎的鸡毛蒜皮,使之构成一个有意义的体系。这有些类似于列维.斯特劳斯在《野性的思维》一书中提到的“修补匠”的工作。斯特劳斯认为现代人和原始人分别对应两种思维方式,前者曰“科学家”,后者曰“修补匠”。现代人的思维方式是“从结构到事件”,他们有一套固定的、系统的知识体系并以此来解决相关的问题。譬如,物理学家研究现实世界的运行规律,首先需要将研究对象抽象化,提炼出一种韦伯说的“理想类型”Ideal Type,然后运用逻辑符号构建一套数学模型,最后通过具体的事件来验证模型的正确性。而修补匠的思维方式是“从事件到结构”。原始人遇到问题不会首先构造一个抽象的模型或结构,而是运用自己已经具有的经验性知识将事件重新分解、组合,从而将这些具体的事件组织进一个合适的结构里。这种做法很像从事修补工作的修补匠,不靠创造新的概念与方法而只用现有的经验与材料来解决问题。尽管斯特劳斯认为“修补匠”对应的是原始人的思维方式,但依我看来当代人类学家所做的工作和“修补匠”比起来也并无二致。

因此,当你去看一个人类学家写的东西,即所谓的“民族志”的时候,你会发现作者其实是在把他通过调查所得到的种种零碎的、不成体系的、杂乱无章的经验性事实编织成一个完整的、有意义的故事。民族志不同于小说,因为它并非虚构,而是完全基于事实。它也不同于调查报告,因为它并非是单纯地呈现事实,而是经由人类学家的剪接所构成的一种有意义的叙事。有人也许会质疑民族志的真实性,然而所谓的“事实”不过是建构的产物。一旦事情发生便不能重现只能追寻,而对事实的追寻必然要经由叙事者的剪接。而不同的叙事者对同一事件必然存在不同的剪接方式,因而也就不可能得出同样的解读。Jeff在课堂上有句话说,“No two anthropologists create the same ethnography(没有两个人类学家写的民族志是完全一样的)。”因此,人类学家并不宣称追求事实的原真性,而更看重对事实阐释的合理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类学所做的工作有些类似于美学。它告诉人如何去审美,而审美的对象则是我们的日常生活。人类学家通过民族志这种方式将日常生活里的鸡毛蒜皮编织成一个有意义的体系,让我们看到这些看似琐碎的、杂乱无章的生活碎片的美。

和自然科学如物理学、生物学比起来,人类学的研究对象不是冷冰冰的客体,而是理性与感性的复合体,即活生生的个人以及他丰富的日常身体经验。和其他人文社会科学如历史学、社会学比起来,人类学关注的重点不在于那些重大的历史事件和人物,也不在于社会运行的规律,而在于普通人生命历程里所泛起的波澜。央视六台第10放映室栏目在新近播出的年终电影回顾节目《影话·2017》里针对《八月》这部电影说了这样一段话: “成人世界里的惊涛骇浪被缩小成孩童生活里荡漾的小小涟漪,但吹皱一池春水的不只有生活的阵痛,更有生枝拔节时不可避免的莫名心悸。” 这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让我感触到人类学相对其他学科所独有的魅力。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来说,自身的生命体验远远谈不上有多么波澜壮阔,那些大人物、大事件所引发的惊涛骇浪对我们而言大多数时候也不过是微微泛起的涟漪。因而,这种个人与社会,微观经验与宏大历史之间所具有的微妙联系常常为我们所忽略。而人类学要做的就是从日常生活的碎片中找寻意义,探讨与整体性社会结构以及人类历史进程的微妙关联。因此,如果要说人类学有什么特质的话,我会说人类学充满了其他学科所没有的“烟火气”。

(三)

我在美国读人类学,研究的却是中国的问题。但事实上,中国研究在美国人类学界可以说是一个非常弱势的研究领域。美国汉学研究的核心阵地在东亚研究系,大多数从事中国研究的学者也都集中在这个系。美国大学的人类学系一般来说最多只有一个专门从事中国研究的老师。我所在的伊利诺伊大学人类学系,在现阶段除了我的导师Jeff以外,没有其他做中国研究的教授。因此,我不禁要问自己:美国人类学的视角如何有助于我对中国问题的理解?同样地,我所做的中国研究对人类学这个学科有何意义?这里先谈第一个问题,后一个问题想搁置到以后再谈。

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在进入学术研究领域的时候我很难不去想做和中国有关的研究,毕竟这是生我养我的土地。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她的了解越来越深入,对她的情感也越来也浓烈。我出生于中国赣南的一个小镇,通过读书这条捷径幸运地走出了我祖辈未曾走出的这一方狭小天地。十四岁考上了县里的重点中学去了县城,十七岁考上大学去了北京,之后读研究生又去了广州,现在又来到了美国。回顾自己的历程,我深深地感受到自己身处于一个前所未有的伟大时代,中国这个古老的文明在现代化浪潮的洗礼下正经历前所未有的急速变革,并焕发出从未有过的强大的生命力。社会巨变的巨大波澜在我个人的生命中泛起清晰可见的朵朵涟漪,这驱使我不断去思考我这个小小个体与我所处的时代政治经济结构之间的微妙关联。因此,来美国读博选择做中国研究,这其中首要的原因自然是对中国文化发自内心的热情。然而,做中国研究不一定就要来美国,美国的人类学究竟能够提供什么样的特殊的视角呢?

我以为欲了解中国,先要跳出中国。我从小到大一直生活在中国,对那里的事物和发生的变化非常熟悉。但这种熟悉也反过来限制了我的视野。我不知道哪些是中国的特质,哪些是所有现代社会或文明的共性。记得上Anthropology of Modern China这门课的时候,Jeff用了一个问题作为他的开场白: “Does modern China Culturally different from other modern societies or civilization(现代中国是否不同于现代其他社会或文明)?” 这个问题是我以前很少去思考的。美国人看中国的角度并不像我们,而更多地是作为其他区域研究的一个参照系。因此,这也就使得我去反思曾经自以为是中国文化独有的那些特质和我那深入骨髓的大国心态。

美国是一个由殖民地发展而来的国家,奠定现代美国联邦体制的南北战争同时又是废除黑奴制的过程。因此,美国人的身份标签是种族。在美国,种族歧视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美国的人类学界有一多半老师做的研究与种族相关。种族研究的火热反过来说明了美国种族问题的尖锐程度。尽管在公开场合表现得不明显,但在互联网这种匿名空间里,种种政治不正确的言论确是满目可见。这也就是我们平日里看不到多少支持川普的粉丝,却有那么多人给川普投票的原因。比较而言,中国人的身份标签则是地域,我们习惯称自己是某个地方的人。我觉得地域认同应当是一种农耕文明遗留的传统。因为在农业社会,人们在很大程度上是被土地束缚着的,由于土地不能流动,农业社会的人们也被固定在土地上,少有流动。若干家庭生存在一个区域,时间久了便扩展成若干家族,聚落随着人口的增长也逐渐成为村落乃至城镇。因此,聚族而居是农业社会的常态。在这种情况下,地缘认同和血缘认同是基本重叠的。随着社会流动性的增加,地域之所以会成为社会认同的主要尺度,其原因在于地域的背后实际上是代表一种文化,一种独特的生活方式和生存智慧。因此,中国人的认同本质上是以文化的亲近程度来构建的。对中国人来说,一个努力学习汉语说话笨拙的黑人或白人,远比一个操着流利外语宣称对中国文化感兴趣但事实上又不甚了了的ABC(美籍华裔)更来得亲近。尽管中国和美国有不同的认同取向,但有意思的地方在于:美国虽存在种族歧视,却成为种族的大熔炉;中国虽有地域歧视,却形成了大一统的传统。这种相互矛盾状态的存在很好地说明了什么是所谓的辩证关系。

在过去的一个学期里我读了许多西方学者所写的关于中国的民族志,我的感受是局外人做的中国研究的确有许多不同于局内人之处。我主要谈谈两点感触:

第一,欧美人类学者很喜欢并且很善于创造新概念。有的是直接从当地人的语言中借鉴而来,比如在中国研究的民族志中出现的非常多的“guanxi”(关系),“qing”(情),“hospitality”(好客),“renao”(热闹)等;有的则是作者自己将民族志事实嫁接到已有概念所形成的新概念,如Julie Y. Chu写的Cosmologies of Credits 这本书提出的几个关键概念如 “Politics of Destination”,“Cosmologies of Credit”分别化用了韦伯的“Politics of Pre-destination”和萨林斯的“Cosmologies of Capitalism”。而中国的学者似乎并不太喜欢创造新的概念,很明显的例子是我们翻译外来词汇很喜欢用已有词汇去与之对应,而非创造新词。这使得一个普通的汉语词汇往往携带很多重不同的含义。此外,在中国学者的潜意识里,学术概念应当是一种典雅、严肃的存在,因而我们很少会使用 “好客”、“热闹”之类的口语性词汇作为学术概念。欧美人类学者则似乎并不忌讳这一点。

第二,欧美人类学者很善于在散乱的民族志材料中构建联系。借用米尔斯的话,我将其称为是“人类学的想象力”。这种能力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长期的学术训练。我以为,美国人类学研究生阶段的课程根本目的都在于帮助学生构建其研究对象与已有研究文献之间的“文本间性”(intertextuality),培养一种“文本通感”。比如,Jeff这学期上的两门课都有一个课程作业,要求我们谈论课堂上所读的那些文献如何与自己的研究课题建立联系。此外,理论课还有一个作业是要我们在泰勒、马林诺夫斯基、马克思、莫斯、韦伯、涂尔干、杜波伊斯、卢梭、斯特劳斯等十几位思想家里,选择一位,谈谈他对“文化”(Culture)的理解,并反驳其他人的观点。这些作业本质上都是让我们思考不同文本或理论之间的关联,尽管写作业的时候觉得非常痛苦,但也正是这种痛苦刺激你不断突破脑洞,释放出天马行空的想象力。

未完待续

(作者为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人类学系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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